租金補貼每月領多少?臺北單身青年 3,600 元,新北新生兒家庭 8,000 元
2026-09-24
一句話結論: 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 115 年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規定,每月補貼上限依租屋地區分三級,例如臺北市第一級 8,000 元、第二級 5,000 元、第三級(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 40 歲、無弱勢身分)3,000 元;再依身分乘上倍數,單身青年 1.2 倍、115 年起登記結婚的新婚家庭 1.5 倍、115 年起新生兒 1 人 2 倍。所以臺北單身青年上限 3,600 元/月;新北主要行政區第二級家庭有 1 名 115 年出生的孩子,上限 8,000 元/月。補貼以實際租金核計,受理期間到 115 年 12 月 31 日。
每月補貼金額上限(節選)
| 租屋地區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
| 臺北市 | 8,000 | 5,000 | 3,000 |
| 新北市主要行政區(三重、板橋、新莊、中和等 18 區) | 5,000 | 4,000 | 2,400 |
| 桃園市、新竹縣市 | 5,000 | 4,000 | 2,400 |
| 臺中市主要行政區 | 5,000 | 4,000 | 2,400 |
| 臺南市、高雄市主要行政區 | 4,000 | 3,600 | 2,200 |
| 宜蘭、基隆、彰化、屏東等其餘縣市 | 3,600 | 3,200 | 2,000 |
- 第一級:家庭成員 2 人以上且有低收入戶,或 3 人以上且有中低收入戶
- 第三級:家庭成員 1 人、未滿 40 歲、無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
- 第二級:其他
加碼倍數
| 身分 | 倍數 |
|---|---|
| 單身青年 | 1.2 |
| 新婚家庭(114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結婚) | 1.3 |
| 新婚家庭(115 年 1 月 1 日後登記結婚) | 1.5 |
| 育有未成年子女(114 年底前已有) | 1 人 1.4、2 人 1.6、3 人 1.8 |
| 115 年 1 月 1 日後新生兒出生 | 1 人 2、2 人 2.5、3 人 3 |
| 經濟弱勢 | 1.4 |
| 社會弱勢 | 1.2 |
同時符合兩種以上加碼身分者,擇高。
算式
每月補貼 = min(實際月租金, 分級上限 × 加碼倍數)
一年 = 每月補貼 × 補貼月數
算例
| 情形 | 上限 × 倍數 | 實際月租 | 每月補貼 | 一年(12 個月) |
|---|---|---|---|---|
| 臺北,28 歲單身 | 3,000 × 1.2 | 15,000 | 3,600 | 43,200 |
| 新北板橋,夫妻 + 115 年出生 1 名 | 4,000 × 2 | 18,000 | 8,000 | 96,000 |
| 臺南東區,夫妻 115 年結婚 | 3,600 × 1.5 | 12,000 | 5,400 | 64,800 |
| 屏東,單身 45 歲、無弱勢身分 | 3,200 × 1 | 2,500 | 2,500(以實際租金為限) | 30,000 |
什麼條件會讓結論翻轉
- 家裡任何人有房子。 家庭成員(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自有房屋就不符合資格;個別持有未滿 40 平方公尺的共有房屋等情形另有例外。
- 租的是頂樓加蓋或沒有房屋稅籍的建物。 115 年新制規定,承租房屋應具房屋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取得合法證明;舊戶另有緩衝。
- 出租人是直系親屬。 租賃契約的出租人或房屋所有權人不得為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
- 同時領其他住宅補貼。 申請時家庭成員不能同時接受社會住宅或其他住宅協助,除非依規定切結放棄原補貼。
常見問題
租金很貴,補貼會比較多嗎?
不會超過上限。作業規定是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如金額表;另外,每月租金也不得超過租金上限,例如臺北市 55,000 元、新北市等 45,000 元、臺南市與高雄市 40,000 元、其餘縣市 39,000 元。
所得要多低才能申請?
作業規定附表一:臺北市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 61,137 元,新北市 50,700 元,桃園市 50,304 元,臺中市 48,231 元,高雄市 48,120 元,臺南市與其餘縣市 46,545 元;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門檻較高,例如臺北市 71,32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