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度標準扣除額 13.6 萬:有房貸的夫妻也不一定列舉比較划算

2026-09-23

一句話結論: 財政部公告 115 年度標準扣除額由 13.1 萬元調高至 13.6 萬元,有配偶者加倍,也就是 27.2 萬元。列舉扣除的合計要超過這個數字才有好處,而且多出來的部分只按你的邊際稅率省稅。例如一對夫妻房貸利息 20 萬、存款利息 2 萬,加上兩人保險費、健保費與醫藥費,列舉合計 25.8 萬元,仍比標準扣除少 1.4 萬元,應選標準扣除。

115 年度的線

項目115 年度
標準扣除額(單身)136,000 元
標準扣除額(有配偶,加倍)272,000 元
每人免稅額101,000 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27,000 元

列舉項目與上限(臺北國稅局頁面,標示為 114 年度)

列舉項目上限
捐贈一般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 20% 為限(部分捐贈不受限)
保險費(人身、勞保、國保、就保等)每人每年 24,000 元;健保費不受限制
醫藥及生育費付給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醫院診所等;受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災害損失已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部分不得扣除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實際利息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不超過 30 萬元,以一屋為限

算式

可列舉房貸利息 = min(實際支付利息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300,000)
列舉合計 = 捐贈 + 保險費 + 醫藥 + 災損 + 可列舉房貸利息
列舉多省的稅 = max(0, 列舉合計 − 標準扣除額) × 邊際稅率

算例:一對夫妻,有自住房貸

項目金額
房貸利息 200,000 − 存款利息 20,000180,000
兩人商業保險各 30,000(每人上限 24,000)48,000
全家健保費(不受上限)20,000
醫藥費10,000
列舉合計258,000
標準扣除額(有配偶)272,000
列舉 − 標準 = 258,000 − 272,000 = −14,000 → 選標準扣除

如果房貸利息是 250,000 元,其他條件不變:

可列舉房貸利息 = 250,000 − 20,000 = 230,000
列舉合計 = 230,000 + 48,000 + 20,000 + 10,000 = 308,000
多出 = 308,000 − 272,000 = 36,000
12% 級距可多省 = 36,000 × 12% = 4,320 元

什麼條件會讓結論翻轉

用你自己的數字重算: 薪資換算計算機 →

常見問題

房租要列舉才能扣嗎?
不用。臺北國稅局的頁面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列在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以 180,000 元為限,和列舉或標準扣除的選擇無關。但該頁也列出不得扣除的情形,例如租屋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或全年適用稅率在 20% 以上等。
健保費有沒有 24,000 元上限?
沒有。臺北國稅局頁面說明,人身保險、勞保、國民年金、就業保險等保險費每人每年以 24,000 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這一頁怎麼算的

方法

本頁先列出具名官方出處的數字與查核日期,再把這個數字帶入頁面所示的算式。

公式

列舉比標準多省的稅 = max(0, 列舉合計 − 標準扣除額) × 邊際稅率;可列舉的房貸利息 = min(實際支付利息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300,000)

資料來源

限制

最後查核: